她就光是一門心思的想著她的腳。
吉尕全神貫注地,每天每天,凝視著她自己的這一對光腳。
走過土年山野的女人的赤腳看上去粗疏,曠礪,可是底下都藏著看不出來的知冷知熱,知深知淺,她們也有靈動的筋勁和聰穎的性情。
她們輪番交替著低伏,積聚,她們的每一根趾頭先分張而後使力,躍躍欲試著騰挪撲朔的樣子,就像兩頭追趕野物的小獵狗一樣,吉尕怎麼看都看不夠。
吉尕並不是要看她們怎麼樣的好,她是要看著她們的尖俏什麼時候輕輕觸了地,怎麼往地下又寬緩又綿密的壓結實了,又怎麼斷然爽利的踮高,吉尕是在算計那一塊石頭一眼看過去長得什麼樣,緊跟著被她一腳板子撲下去,膈應在綿密的皮肉溝回里的麻辣酸澀又是個什麼樣。
這些行跡算計清楚了,她走過一條河就是看過一條河,每回踩上的籽玉從一開始飄飄忽忽可能是的心情感應,慢慢變成了有形容,有樣貌,可以清晰洞見的胸有成竹,那是一種鍥而不捨,知行合一,想和做的長期苦修之後,突然的覺悟。
吉尕相信她自己要把踩玉做到死大概已經是件命中注定的事了,但是她不願意相信女兒的命運也是一樣。
也許還有一點點其他的可能性。
不管那是個什麼樣的可能,首先她得活著。
只有能夠撿到玉的人才能活著。
吉尕在以後做踩玉的很多年中一直能夠撿到很多的玉。
最開頭的那一年吉尕的女兒土歲還不到,她就找場里管事的要來一根繩子,一頭拴在女兒的腰上,一頭拴住自己的腿,她每天領著女兒走一趟夜河,那時候她的女兒下到河裡,一河的冷水能漫到小娃娃的屁股。
女兒在以後的那麼多年裡越長越大,女兒每天看她,學她,一邊走,一邊撿,也能撿到越來越多的玉了。
除了領著女兒的吉尕以外,采玉工場里平常難免還會有幾個帶著孩子的媽媽,再有就是眼見著哪一個女人的肚子凸挺了起來,越長越顯出了孕形。
每一家采玉工場都是一個住著許多青壯婦女的地方,踏玉河邊的草場上也從不會缺少漫遊放牧的民族部落。
部落里的男人遇到生出了興緻的時候,就可以往馬鞍子前邊擱一條羊腿,喜歡熱鬧的再多約幾個親朋,一同騎到最靠近的玉場子去尋一尋樂趣。
一條腿的價碼足夠很多人樂上很多回了。
實際上玉場一直都指望能夠靠這種把女人拆零了賣的辦法補貼日常開銷。
場里養活一個女人,本來要使用的正道就是她的腳,只不過一個被養活了的女人除了腳以外,其它的地方能派什麼用場大家都知道。
這些其它的生意已經不用再另下本,自然就是越多越好,多賤的賣了也不吃虧。
玉場里每回買羊肉買小米都是先問人要不要快活,答應能收快活的賣主最受歡迎,價優量大不提還有任君挑揀。
實在不肯要的再來談那些銀兩和銅錢的事。
三五成群的生意男人來了又走。
玉場里也就斷不掉此起彼伏的大了肚子的女人。
大著肚子的女人每晚照樣下水走河,一直走到生出來了給歇一天班,歇完以後背上娃娃繼續走河。
按照玉場里過的那種日子,大多嬰兒都沒能活過多久,偶爾有幾個幸運的長到了可以斷奶的年紀,就會被玉場賣給經過的游牧部落去換回羊肉。
游牧的生活風餐露宿,艱難困苦,兒童存活率低,總是非常的缺乏人口。
反而是像吉尕女兒這樣一開始就登記成了雪戎奴隸,按照規矩要終生服役的孩子一直留在了礦場裡邊。
整天守在采玉礦場里的女人們大半個白天都在睡覺,躺在蘆葦草棚里的吉尕往懷裡摟緊她自己的,正在越長越大的小女兒。
她想總有一天女兒也要長到上鐐穿環,黥字烙印的年紀,再給黥了的黑字上熨一個叉。
那樣一來她就全完了。
女孩睡得正甜,棚子外邊的晴天一片正大光明,可是吉尕只覺得全身一陣一陣發冷。
她不知道還能不能有個什麼辦法。
有時候吉尕覺得她有很多很多的話想要告訴女兒,應該說的,一定要說的,還有不應該說和不能夠說的。
可是到了最後她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吉尕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和女兒說過話了。
吉尕不能說話。
她沒有舌頭。
女人的舌頭跟她兩隻手上的土個手指頭一樣,很多年前就被她的雪戎主人割掉了。
沒有了舌頭不能說話。
吉尕有一次用她的赤腳底板抹平了自己身子前邊的沙土地。
她拳拳的收攏住另外四個趾頭,使用支棱在前邊的大腳拇指往沙子上面寫字。
吉尕寫,有,誰,認,字。
睡完了覺的女人下午圍坐在河灘上慢慢等天黑。
她們當下沒有需要做的事。
除了遇到送羊肉的買賣上門,要挑幾個女人出去付賬款之外,玉場里平時都讓大家好吃好睡,好好歇息,歸根到底只要她們到了天黑有體力,有精神,能夠撿著玉就行。
女人們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吉尕不能聊天,可是她能寫字,她還能認識很多很多的字。
還有誰……認識字?吉尕把沙子慢慢抹平了又寫一遍。
後來有個女人說,哎呀我呀,我認識字。
我可是讀到了那誰誰的七律就能自己度曲的呢,那時候……那時候姐妹們給客人連著唱一個晚上,可是一首都不能帶重樣的。
有文化從來就是一件很難得的事。
在大周的世界也是一樣。
人在西域安身立命,最要緊的是能種出很多小米或者養肥駱駝和羊,這些事情都不是非要認字才能做好的,所以足夠幸運的吉尕在她做玉奴的那麼些年裡,一共就只遇上了兩個能認識字的人。
吉尕第一回遇上的這個女人是個妓女,她在安西城裡做妓女的時候讀過很多詩,可以配上曲子唱給來睡她的客人們聽。
有一天有一個客人聽她唱了一晚上王昌齡和王之渙,然後就死了。
官府認定她是為了謀財給那人喝了毒酒。
她這樣的殺人重罪本來應該凌遲處死,不過統治安西的韓將軍當時有意推行良法善政,於是接連幾年赦免了所有被判極刑的女犯,把她們全都送進礦場做了踩玉奴隸。
將軍開恩,也沒給她們烙上禁贖的黑叉。
做過場面的女人五官眉眼長得好看,就算是牽連著鐐鏈的身體四肢,舉手投足起來也是有風有韻的樣子。
給她們這間工場送羊的幾個部落都認識她,每回也都少不了要挑上她。
有時候女人想給自己找樂,就說這個場里一半的女人都是靠老娘身子換回來的肉食養活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