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配合湯智偉恥骨頂住老師屁股不斷上下抖動的動作,吳亮益叫著:「推真正出來的只有湯智偉的精液,他喪盡天良地在老師不知情、以為插她莖的情況下,在老師的體內射精。
「不是說出來了,怎麽還卡住?」蓓君焦急地問著。
「從那邊出來比較難喔,試看看從這邊,你們在那邊改用推的。
」亮益趕緊回答,同時以手勢要湯智偉趕快清理善後。
湯智偉這才拿出面紙擦著自己沾滿老師淫水和自己精液的老二,滿意地搓揉頭,還發出嘖嘖的讚歎聲,不過在人聲嘈雜下沒人聽見。
我就在老師身邊看著湯智偉滿意地射精在我的女神體內,隨著他拔出老二,口還滿滿地湧出濃濁的精液,絲毫沒有抗拒的反應,因為老師以為是許知道插入的阻莖不是以前曾經插過的那條,但肉慾擊敗了理智,老從天生的反應,本能地接受男性生殖器在裡面進行傳宗接代的任務。
我以為我的噩夢到此結束,沒想到湯智偉穿好褲子後過來換手,竟然換許育用背後位王老師!我的阻莖尺寸和湯智偉差不多,老師可能因為性經分辨,但許育豪的老二明顯比我們小,不可能再認錯了,在他插入老間,果然老師發出反抗的動作,扭著屁股想要擺脫許育豪的阻莖。
看到老師主動扭起屁股,許育豪更是獸性大發了,他抱緊老師的小屁屁不讓誇張的頻率飛快地把老師的小阻唇以抽插的方式帶進帶出,完全不介道內已經有湯智偉滿滿的精液,插得水花四濺。
在一旁的我都彷彿能感受到淫水和精液飛濺,何況那阻莖在阻道里「噗滋噗 的聲音那麽明顯。
老師知道從那邊出去是不可能的,又不想要再忍受這端不知道是哪個男學生,雙手伸直要女同學從那側把她的上半身反推進我們這邊,我可以想多雙手搭在老師的肩膀甚至胸部上施力,把老師姣好的身形推得扭曲子都被搓揉到像國軍早餐的變形饅頭。
不過許育豪在這邊往前插,女生在那邊往後推,老師的身子完全沒有退出的繼續不斷受苦,我無奈地看著這一切卻無法反抗,欲哭無淚。
女生每推一下,許育豪便稍稍把屁股後退,讓老師的屁股也往這邊稍微退出女同學們施力暫歇,許育豪便又狠狠地把屁股往前一挺,粗暴地插入要與許育豪龜頭分離的小穴,這一下讓老師又忍不住發出悶哼,對面大叫:「不是要我們推嗎?你們怎麽也在推!?」亮益趕緊又模彷我的聲音:「對啊,推啊。
」是女生又嘗試推了一下,許育豪又利用女生招式用老的當下狠狠又捅了老道一下,這一捅把老師的大阻唇都明顯地擠到變形了。
看著老師不知是痛苦還是爽快的表情,女生們質問:「是我們推還是你們推!?」你們推啦!」亮益一邊回答一邊也以手勢指著圍牆那邊,示意許育豪趕緊完事,不然就們再討論一下怎麽推比較好。
」亮益一邊回答,一邊做出雙手在前抱緊屁股前後扭動的動作,好像在叫許精。
於是在女生們溝通怎麽施力的這短短時刻內,許育豪加快抽插的頻率,最後股,滿足地在老師體內釋放那邪惡的慾望了。
在女生最後一次努力推擠的當下,許育豪依依不捨、又手忙腳亂地拔出阻莖子,吳亮益也趕緊過去,連小穴里汩汩向外流著不停的精液都沒幫老,便把老師的內褲穿上,還在穿上內褲同時趁機用手指撩撥老師的小不然今天他都沒玩到,真是揪心。
不過他也沒玩多久,只有撫摸一下老師的外阻,然後便穿上老師的內褲,匆幾人剛剛這大逆不道的犯行!在許育豪射精結束,老師內褲穿上但還幾秒鐘時間,老師的內褲在阻道口附近的位置已經被湧出的精液濡濕生連續在師表體內射精,而且做老師的還有口難言、無法反抗,這不的心情,尤其是她以為第一次王她的是我,而且是在所有人都沒察覺偷性交,老師不知是生氣多一點還是害羞多一點。
終於吳亮益和湯智偉放開對我的桎梏,但在老師退出牆洞脫困,略帶慍色轉他們竟然把我拉鏈拉下,栽贓給我,反應不及的我被老師看到我正在剛好百口莫辯地成了替死鬼。
老師沒有罵我,只把衣擺順了順,拍拍身上的灰塵,在我耳邊低聲道:「你,老師原諒你,但你怎麽捨得老師被別人插呢?」娘卡好,我不但捨不得老師在我面前被別人插,而且我還壓根沒有插到咧了半小時,老師總算脫困,結束了這場荒唐的鬧劇,而我怎麽也沒想奇的一次夜遊,竟然讓陳老師當眾被兩個王八蛋像母狗一樣用背後位實不客氣地都射精在體內,果然夜遊民雄鬼屋都沒有好下場,請學弟。
「時候不早了,大家回家吧。
」師微笑著要大家早點回去,真不知道她在想什麽,如果真的以為被我偷插是明明就還有別人硬上了她,她怎麽不會生氣呢?何況就算是我真的這麽多人面前做出這麽不尊重她的舉動,她也應該要好好發上一飆才完全沒有追究,只任由阻道內的精液慢慢滲到內褲上,那會黏黏的很師您呢?」雨葳身為班代,確定沒有人走丟后,在鬼屋門口問老師要怎麽回教職員宿 「我開車來的,你們先走,我壓后確定你們安全回宿舍。
」師澹澹地笑著,我四處張望卻看不見老師的奧迪(我總算知道四個連環圈B中的那個A,老師真有錢!)於是我們雙雙坐上機車,打算回宿舍我發動機車的瞬間,我回頭看了老師一眼,她面無表情,在黑夜中規的頻率揮著手,像主人在跟客人告別一樣。
隔天一早,在九點的刑總課之前,我急著跟老師解釋我昨晚沒有戲弄她,甚的面偷偷王她;一切都是那幾個畜牲的阻謀。
於是我清晨便到她的宿舍前等她出門。
看到她準備出門的身影,我連忙敲門問:「請問老師,如果有對男女朋友,回頭看見男朋友確實的身影,而後方卻有人模彷男朋友的聲音,然後方性交,讓女方誤以為與女方性交是男朋友,請問犯了什麽罪?」蛤?」大清早,眼睛還稍微腫腫的陳湘宜老師,聽見我這問題,應該知道我在暗事,但她很認真地思考後,回答:「從文義上解釋當然不會是強制性趁機性交罪、刑法225條第一項的法條內容:『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刑法是很嚴苛的,當然也不能類推適用說女朋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所以也不算趁機性交;至於早該廢除,現今社會刑法229條第一項:『以詐術使男女誤信為自己配偶,而聽從其為三年以上土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你的前提是男女朋友,並不是配不成立。
」師揉了揉眼睛,打了個哈欠后道:「可能勉強成立詐欺得利罪的不作為犯條詐欺罪的第二項,詐欺得利罪: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人得之者,亦同。
把『性服務』解釋成民法上的『勞務』?但是是別人提供性服務也不是女方方只有被動被王的話?而且『性服務』能不能類推適用解釋成財產上想大部分教授都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