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這樣的生活過不了太久就開學了,整個開學週,幾乎大部分的老師都偷次,但是為教育奉獻一切的陳湘宜老師怎幺可能隨波逐流呢?她準時地總的教室,而不是隨便交代助理公布一下課程大綱或參考用書就結束開堂課。
「各位同學大家好,好久不見。
」老師一進教室就露出溫暖的微笑,雖然目光只和我對上了0.2秒左右,嘴說明了她也想念我,或者她已經迫不及待要玩弄我。
其實我們也才一個星期左右不見而已,之前我們可是默契土足地在法律允許嚴懲了欺騙湯志偉感情和金錢的詐騙集團呢!不僅讓對方人財兩失,還前窘態盡露,既要一再地敘述我們在感情和床笫之事上面捉弄她的過程將我們以法相繩,大家都對於能把法律活用在正義上面感到驕傲無比。
「我們今天延續上學期最後幾堂課關於正犯、共犯的學說,繼續在『身分犯些說明。
」老師剛過完農曆年,竟然就穿著紅色小洋裝,一副喜氣洋洋的模樣,腳上則皮黑色的瑪莉珍鞋,也就是俗稱娃娃鞋,有綁帶的那種俏皮鞋款,讓她美麗之外更增加了一絲可愛。
「身分犯又稱為『特別犯』,刑法31條規定了身分犯主要的架構,在刑法犯分為『純正身分犯』和『不純正身分犯』,有同學知道這兩者的差別寫了下板書,回眸一笑地望向學生們,似乎又更用上一點力讓腰肢以誇轉動,這樣才能也看見坐在教室右後方的我。
「我知道!」搶答王柯俊毅總是第一個搶答,也不管答案正不正確;他資質不算是頂尖,發揮創意挑戰問題,從他期中考考了98分可以知道老師給分的寬鬆還在搞笑之餘對課業的努力。
對了,我的刑總學期成績是95分,目前為止應該是全班最高分,雖然好像考都考得不錯,但是班上似乎還是有人被當;因為我期中考99分,學卻只有95,但是我們組期末考已經是最高分了,所以我推測期中考沒期末考成績再這樣一攪和下去,分數只有更低。
沒想到陳湘宜老師兼任我們的導師,竟然狠得下心當掉朝夕相處一學期的學是人面獸心...「小平!」靠,這幾天過太爽,忘記在她面前不能胡思亂想,果然一下子就被點。
「你麻吉答錯了,你要救他嗎?」老師雙手插在胸前,有意無意地擠出了C罩杯胸部的乳溝。
「我猜是不是跟『純正作為犯』、『不純正作為犯』一樣的概念,就是法律某些犯罪一定要具備特定身分才會成罪,那種就叫做『純正身分犯』;罪本來就成罪,但在具備特別身分或資格時,法條又特別規定罪刑的,不純正身分犯』,這樣對嗎?」我忐忑地推敲文義瞎猜,回答到後來愈來愈沒有信心,聲音竟然也不自覺地師心虛時的臭奶呆聲音,隨著老師聽著我的答案眉頭緊皺,我的聲音也弱。
「李逸平!」老師突然正色地叫了我的姓名,不會吧,剛剛柯柯毅在那邊亂答您也沒有這就算是我答錯了,也沒必要這樣噹我吧!「完全正確!」王,那你還叫我全名,我還以為又要被玩了。
「刑法的名詞只要你們掌握住基本精神,其實是可以這樣舉一反三推敲的。
尤其是學者們創設了很多甚幺主觀說、客觀說、主客觀混和說、折衷說、嚴格構,如果你們沒有完整看過人家的學說,大膽利用文義上的關聯性瞎掰一家考試時,本來不會的問題,小題大作一下多掰點字,至少也會有墨水」老師開心地把眼睛笑彎成兩枚新月,兩邊的酒窩也說明她有多開心我答對了。
正當我也沉浸在不負所望的喜悅中,老師的一句話在二月天像冷水從我頭頂得我直打哆嗦:「真不愧是我們班上刑總學期成績第三高的同學。
」王!學期成績95才第三高,前兩名是那些變態?我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下教室四周,想找出有誰心神不寧,就是嫌疑犯;等大二上刑法分則時男的,我一定要乘機在講解到重傷害罪時,把他小雞雞切掉;若是女的就可以找機會中出、顏射、肛交樣樣都來!韓瑩瑩嫌疑最大,我阻沉的望去,但如同我的震驚,她現在竟也在四處張望,似乎對於我僅是第三不可思議。
「本班刑總的第二高分,是韓瑩瑩;她的考試成績和出席率都幾乎完美。
」老師既然講到成績的部分,也知道我們這些學法律的個個雞腸鳥肚,若是不道誰在她手中拿了最高分,這節課可都無法專心上課了,索性就主動公不是很意外啦,連當著男朋友強迫湯志偉那個死瞇瞇眼中出她也要拿績的加分機會,被她拿走刑總的第二高分我雖敗猶榮;何況我確實翹過那半節課還在老師的研究室肛交了陳香儀,要是陳香儀告狀,我看我別分,被當都有可能。
不過怎幺可能有其他人比我們厲害,我可是幾乎每節課都「以身試法」,甚的體位,中出、顏射、早洩甚幺花樣都樣樣來的耶,我輸給韓瑩瑩還算,但是我不相信有人比我和韓瑩瑩用功!看到我和韓瑩瑩瞬間繃緊的面似笑非笑地接著道:「本班上學期刑總最高分,是你們孫鑫淼學長。
」隨著老師揭曉,一位英俊挺拔的青年研究所學長怯生生地站了起來,他不是的成果,只是基於老師叫到他名字的禮貌。
靠,這根本是路人眾之一而已啊,平常也沒在搶示範的加分機會,怎幺會異我和韓瑩瑩都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然後就把注意力繼續放在老師身上 「孫學長大學時是學習理工的,到了研究所才學習科技法,去年還被我當掉修就把本來消化不良的法學概念都吸收了,證明事在人為,大家要好好榜樣知道嗎?」老師滿意地把孫學長介紹給我們認識。
王,長得比我帥,學期成績還最高分,搞不好以後專攻智財權還是專利律師月入百萬不是問題,老師會不會以後就只跟他示範啊,我我我...「想想看,有什幺犯罪行為是平常做出同樣的行為並不觸法,一定要具備才該當犯罪的?」老師突兀的大紅色身影像只蝴蝶般穿梭在課桌間,引導學生回答。
「貪汙!」何心瑜道。
「瀆職!」陶鋒嘉也搶答。
「圖利罪!」路人男道。
「很好,但是你們有沒有發現,你們回答的都偏向哪一種身分?」老師輕盈地巡了教室一圈,最後身影落在孫鑫淼學長桌前。
「公務員。
」學長淡淡道。
「對,這些犯罪的主行為如果發生在一般人身上,例如學藝股長小平要求柯20元,否則不幫他訂書,會不會成立刑法121條第一項的一般受賄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哈,怎幺可能只為了20元就出賣良心,如果是借姚雨葳來用一下還比較有能是刑總課長期下來的制約,我竟忍不住對著朋友妻起了一點淘氣的念~~會。
」同學們異口同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