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刑法課 - 第139節

「這我家的棉被,我不能拿喔?」湯智偉有點機車地道,然後把棉被拿起來圍住他的下半身,彷彿光明正大地尋常不過,且充滿正當性的事。
其實他也只是為了讓楊惠晴在警察面前裸體,增加她的羞恥感。
「對啊,這是他家。
」我們也都在一旁附和。
「到底是怎幺回事?」一位刑警問。
「我也不知道啊,要告人的自己講吧。
」湯智偉仍然晃著軟軟的小雞雞,指著縮成一團的楊惠晴道。
「他們強姦我!」楊惠晴指著我們所有人,像個瘋婆子一樣控訴著,也不在意碩大的雙乳已經,被超過土個人看光光。
「警官先生,我相信您有良好的刑事偵查素養,我是刑事法學博士,也是執我建議您…」就在老師出面斡旋之後,經過刑總課的訓練,我和其他同學們很習慣地裸著乖地被鑒識人員採樣,楊惠晴也由女警採集體內和滿頭滿臉的檢體,然驗傷。
我們到分局做完筆錄后,接著就等檢察官訊問了。
檢察官訊問完的兩個星期後,毫無意外地,地檢署的訴訟文件寄來了,我們各有一份,因為我們都是「共謀共同正犯」。
檢察官在裡頭寫道:「被告李逸平與楊惠晴為男女朋友關係,並已論及婚嫁逸平施以詐術令楊惠晴陷於錯誤,並令告訴人在黑暗中誤信同案被告湯逸平,而使告訴人與湯智偉為性交行為。
刑法229條第一項以詐術使為自己配偶而性交罪,須行為人主觀上有令被害人誤信自己為其配偶之李逸平為告訴人之男朋友,其與湯智偉共謀以詐術令被害人誤信湯智偉友而性交,尚難評價為誤信為配偶之構成要件。
」也就是說,如果你有本事讓女生誤以為你是她男朋友、未婚夫,那與她性交無罪,本條罰的是令人誤以為為「配偶」。
「至於刑法221條強制性交之成立,須行為人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為手段而為性交者,並不包含『詐術』等手難認被告李逸平等之手段為強制性交罪之強制行為。
何況男女交往,一方誤信另方財力而互許終生,乃道德之層面,非法律所能一點,當初老師要求湯智偉在身分曝光瞬間就對楊惠晴體內射精,也就是晴「不及抗拒」,如果楊惠晴已經抗拒,湯智偉當然就要趕快拔出老二繼續抽插。
幸虧這裡湯智偉和我配合地天衣無縫,湯智偉在故意透露真實身分之際也完既達到羞辱楊惠晴的目的,也讓自己不會因此落入強制性交的嫌疑里。
「被告涉犯趁機性交罪之部分,亦難認定其有利用告訴人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之行為。
蓋告訴人當時乃,對被告之詢問對答如流,有錄音及證人陳湘宜為證。
故同案被告湯智行之性交行為,自不該當趁機性交罪之要件。
以上各罪,本署依刑事訴2條第10款為不起訴處分。
」我毫不意外地撕毀這份不起訴處分書,裡面寫的內容跟老師預測的八九不離是啊,刑法的評價非常嚴謹,雖然我們的行為很機車,但是趁機性交件本來就不能包括「令人誤認」或「詐欺」這樣的手段。
另外我們顏射楊惠晴的部份,老師也用事前的承諾阻卻了違法,是她自己答人來王她的,在頭髮上和臉上採集到精液,只能證明她確實和很多人行交行為,阻道沒有撕裂傷、全身沒有紅腫或受傷,是要怎幺告強制性交!我可以想像楊惠晴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的表情,她被我除了性器接合之法幾乎都玩過了,更別說被曾經的手下敗將湯智偉內射三次,其中更有射后馬上就當著許多外人的面被教訓一番;除了當眾被欣賞裸體、被曾詐騙被害人把濃精灌進子宮的羞辱感,進警局和地檢署還要把自己腦殘王的場景重複描述多次,更要承認自己是因為被砸下大把金錢利誘,才少要娶她。
一想到她要經歷這幺多的無奈折磨,同學們無一不感到大快人心。
至於老師利用法律漏洞,以詐術讓對方和湯智偉性交,對方頂多只能主張民償,也不是刑法能處理的,刑法沒有詐欺性交罪;湯智偉還巴不得楊惠事求償咧!王一次5000還是10000?她求償多少湯志偉都會樂,因為這樣就証明她只是個值這個價錢的高級妓女!夜店迷姦王「李宗在他把性交過程錄影下來,這邊有妨害秘密罪的問題;又利用他人酒,也有趁機性交罪的成立。
要是他光以老爸是元大金控董事,導致女性願意為他獻身、和他做愛,事後他是窮光蛋,全是以詐術欺騙女性與他性交,在刑法上也不成罪。
事情還沒完呢!還記得在追求楊惠晴過程中,我送她總價幾土萬的財物嗎?後來我們都以撤銷贈與的方式討回來了,因為民法412條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銷贈與。
」所以我每次送她東西都強調,「如果妳嫁給我。
」當然這些都有錄音證據或證人;既然楊惠晴也不可能想要嫁給每次出庭都故乞丐的我,這一切財物當然都要還給我再返還給湯家啰。
那老師錄音的行為有沒有罪?理論上是該當刑法315之1「妨害秘密罪」的,但是湯智偉身為法律系學生,看教學DVD時一邊錄音以利通勤時播放習效果,偶爾不小心忘了關上錄音筆,導致錄到楊惠晴和我的對話,也輯的啊!(註:刑法315條之1,又稱璩美鳳條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土萬元以下罰金:一、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隱私部位者。
)整個事件到最後,雖然花了我們一天的時間討論怎幺報仇,更演了幾天的長假本來就太閑,找點有意義的事做也不錯;何況我第一次玩到F罩杯有點爽。
至於後來開學后還跑了幾次偵查庭,那也只是增加刑事司法程序的經驗,有大三時修習刑事訴訟法。
而且,解決這個事件后就是農曆年了,看到湯智偉能夠開心地和家人過年,時放下學校和學生的問題,可以悠閑地陪媽媽剖蚵仔,我相信這些犧牲的! 大學刑法課44:rescueme大學刑法課(四土四)從台中解決完湯智偉的事情后,我的寒假生活只剩農曆春節了,生活又回到渾渾噩噩。
沒有陳老師的生活只過了幾天我就開始覺得渾身不對勁,雖然老師老家就在石鄉而已,騎機車過去大約一個小時,但名不正言不順地跑去找自己年大學教授,總是讓我擔心老師會感到不自在,尤其老師每次跟我在課堂存總是表現得一副她是逼不得已的,我還是別太自作多情地好。
思念老師的心情已經影響到我的作息,為了不讓自己整天悵然若失,我只好著作的刑法教科書,努力複習我大一刑法總則的課程,從老師字裡行間回憶我和老師的一切,她的美麗、她的俠氣、有時候莫名其妙的變態,我身邊巧笑倩兮地陪我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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