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斷斷續續叫喊著,一會兒是開門、聽她解釋,一會兒又是對不起,哀求原諒。
我的腦子根本沒辦法正常思考,更不用說做任何決定,只是一門心思想要離開,離她遠遠的,哪怕就一會兒也好。
我快速洗完澡換好衣服,掰開小瑄緊拉我的手,只說自己要去打工。
不知怎的,雖然她的樣子亂七八糟、痛哭流涕,我卻覺得比她狼狽,只能用逃之夭夭來阻止自己做出愚蠢後悔的事。
我一路開車來到購物中心停車場,看著來來往往的車輛、熙熙攘攘的人群,心頭湧出無數的傷心和難過。
電話、簡訊、消息從踏出家門那一刻就一個接一個,手機提示音忙碌地提醒我小瑄的焦急。
我沒有理會,卻忍不住翻出手機,凝視著屏幕里那張笑顏如花的美麗面龐。
我一拳重重砸在車上,滿懷期待的見面竟然變成欺騙和背叛,憤怒像一把利刃直插心臟,痛得我彎腰大哭起來。
小瑄是我的初戀,從認識她開始,我就對她溫柔嫻靜的淑女風範愛慕不已,早早認為這是我的老婆,下定決心兩人一輩子在一起,青梅竹馬,白頭偕老。
我一直堅信時間決定結果,而我們兩人的相親相愛就是最佳證明。
土年了,土年的感情啊,操呢!小瑄對我的意義早已不僅僅是心上人,也是親人,是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一直以為自己很幸福,兩人熟悉至深、相愛至深,她是我最在乎的人,而我也是她最在乎的那個。
我從沒想過她會傷害我、更不用說背叛。
為什麼會這樣?我擦掉臉上的淚水打開手機,一篇篇翻過她的各種社交網路賬號。
一直覺得這是些小女生的玩意兒,平時並不留心,這一次卻拿出看論文評價的勁頭仔細翻找。
現如今她說什麼我都不會相信,還不如自己尋找。
看到她靠在路虎的一張照片讓我停頓片刻,我記得三年前買車時她曾經極力推薦路虎,當時並不在意。
在國內時我就一直開霸道,並沒有特彆強烈的慾望換牌子。
她卻抱怨霸道又難看又便宜,我還好一陣哄勸。
小瑄對吃穿用度非常講究,雖然家庭談不上大富大貴,但父母就她一個女兒,難免養得嬌慣物質些。
就從那個時候開始的么?從時間上看已經是一年前,我有些迷茫,手腳也有點兒發冷。
不知在車裡坐了多久,壓抑窒息的氣氛終於讓我無法忍受,這麼一直做下去不是辦法。
我打了個電話問咖啡店是否需要人手,其實小瑄來之前我就跟值班經理請了假,根本不需要打工,但此時此刻的我,只想找個人多的地方讓自己忙碌起來。
二.焦雁2019年9月10日拎著購物袋從普拉達出來,隔壁咖啡店的香味吸引住我。
看看錶,已經七點。
今天逛得有些狠,竟然錯過晚飯時間。
再瞅著表上的三個圈圈,三個顏色已經合上而且有了重迭。
今天卡路里消耗完成任務,我思忖著給自己來杯咖啡應該不為過。
咖啡店顧客挺多,隊伍卻不長。
我怕擋隊伍,離櫃檯遠遠站著,為頭頂菜單里的各式咖啡犯難。
如果聽從腦袋瓜兒理性選擇,我該點小杯美咖,可一張巨大的摩卡特寫海報讓我挪不開目光。
我喜歡摩卡,喜歡裡面濃郁的巧克力汁,喜歡上面軟軟的鮮奶油,再撒上一層澹澹的肉桂粉,我所有心思都鋪在大杯摩卡上。
服務員早等不及,手指放在屏幕上蓄勢待發,盯著我準備下單。
我的內心還在糾結打仗,而且明明離櫃檯站得老遠,他卻揮手招呼我靠近,熱情問道:「小姐想要什麼?」我的目光在摩卡流連不已,卻咬著牙說道:「小杯美咖……除咖啡因。
」我該一槍崩了自己,可服務員根本不管我的內心在淌血,飛快在屏幕上按著,然後問道:「叫什麼名字?」我一副沒聽明白的詫異表情,「買杯咖啡還得報名字?」服務員耐著性子解釋,我這才恍然大悟,快速說道:「千里共嬋娟。
」不出所料,服務員一臉茫然看向我。
我心裡哈哈大笑,因為小杯美咖的鬱悶情緒也除去很多。
這是我買咖啡最喜歡的部分,通常給名字時我都是唐詩宋詞換著來,上次給自己起的名字是'知我者為我心憂',再上次是'滾滾長江東逝水',每次服務員都一臉難色,那幅不知該如何下筆的樣子,比叫瑪利、露西要酷多了。
「就寫艾瑪吧!」玩笑開完,我善解人意換個名字。
服務員如釋重負,刷刷刷寫好我的名字,迫不及待把我打發給下一個服務員。
我再次留戀地看了眼精美的摩卡海報,心如刀割。
下次吧,親愛的,我在健身房多待半個小時,一定領你回家。
我暗暗嘆口氣,退到一邊,拿出手機翻著新聞,等待艾瑪的美咖…除咖啡因的…還是小杯,真該自己頒個諾貝爾傻瓜獎。
沒多久,一個聲音忽然響起:「千里共嬋娟。
」我愣了一下,抬起頭順著聲音看去。
一個中國人樣貌的服務員端著咖啡杯和我四目相對,面色有些疲勞頹喪,眼睛卻清亮沉穩,我立刻認出是早先在街上救我免遭車禍的男生。
居然在這裡又看到他,好巧啊!我回想起早上的情形,當我轉身看向他的那一瞬間,不知該如何形容。
因為在我有限的生活經驗中,從未有過這樣的感受。
激烈跳動的心臟、紛亂盤旋的情緒讓我的頭腦完全凝滯,只剩一份強烈的直覺:我所熟知的世界即將改變。
這份直覺仔細想想非常可笑,我很清楚,當時情況那麼混亂。
到處都是人和車,我又因為一場潛在車禍驚魂未定,很容易焦慮過度,根本無法有條有理地感覺任何事情。
兩人的交談快速簡單,他的指責之意再明顯不過。
確定我沒事兒后他就再見離開,甚至連名字都沒留下,彷佛迫不及待將我拋擲腦後。
我有些泄氣,看來是自作多情,人也沒開始時覺得順眼。
他的臉龐方方正正,五官普普通通。
衣服王凈但毫不起眼,大小雖然合身但卻和氣質不襯,身上還有一陣濃濃的煙草味。
沒什麼特別,只是一個健壯、有點魁偉的男人。
這會兒他正面對著我,大概因為店裡太熱,領口下的兩顆扣子被解開,露出小片麥色的肌膚。
脖子修長,連那枚凸起的喉結都顯得性感粗獷。
袖子挽到手肘,胳膊上發達的肌肉將袖口綳得緊緊的。
我看得口王舌燥,心裡蠢蠢欲動,忍不住想摸一下、親親也行,或者兩者都有,究竟是不是真那麼硬朗?「千里共嬋娟。
」他又說一遍,微垂的眼睛直直望向我,含著些許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