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老闆,我們這裡有個規矩,無論哪一家請師傅蓋房修屋,都得準備香煙、茶水和糖果。
剛才問了這兩個放學回來的丫頭,她們說沒有這些東西,於是我們幾個就下山去幫你買了。
小賣部的店主認識你,我們幫你賒在他賬本上了。
” 我心裡很清楚,這幾個傢伙,昨天一定和老村長見了面,他們或許和老村長達成了協議,所以才有了今日的“放肆”。
居住的竹樓,只花了四個多小時的工夫就修葺完工,他們的手藝遠比村長的大兒子專業,我驗工時很滿意。
火布□力這些傢伙,在施工時沒有考慮到,豆腐渣工程可以給他們帶來循環利益,就像所有劣質小商品那樣,縮短使用壽命,可以增大消費量。
我當著他們三個人的面,把6000元人民幣給了火布□力,讓他拿去分給其餘兩個同伴。
如果他們分配不均,必然產生內部矛盾,這對我來講是件好事,至少讓他們把注意力從我身上轉移了。
打那之後,火布□力再也沒帶著他的同伴來找我的麻煩,也沒把我悄悄落戶和分得土地的事兒偷偷報告給鄉里和縣裡。
他們得到了他們自認為符合他們底線的東西:識趣兒。
安逸平靜的日子又回來了,我用曲比扎各教授的方式,把自己田裡的煙葉種植的很好。
只是蘆雅和伊涼,再也不肯吃我捕捉來的竹鼠肉了。
因為有一天,當一隻老鼠從鵝圈裡跑出來嚇到她倆后,兩個丫頭都吐了。
現在,她倆只愛吃鵝蛋,或者偶爾跑去村下的小賣部,買些小零食磨牙。
第529章~深山狩獵的一天~看似清淡的小日子,花銷起來並不能如想象的那般節儉,尤其是飲食上的營養補給。
我不想整日用或咸或淡的植物來應付大家的胃,所以決定往後山涉足,用從村長家買來的弩代替獵槍,打幾隻山雞或小野豬回來,填補日常購買葷菜的花銷。
今天一大早,我和蘆雅、伊涼上山晨練回來,她倆吃了點東西就去後山學漢字了。
我則背上經過自己改裝過的弩,帶了三土只箭矢,直奔山民們也少有人進入的大後山。
這把弩的來歷,老村長自己也不說清楚。
他只告訴我,是他大兒子去年到山裡採集草藥時撿來的,因為現在家裡不缺吃少穿,也就用不上這東西打獵,所以就掛在牛棚了。
看到這把弩,我一眼就能認出,這不是山裡小孩子的玩具,更不是山野村夫做出來后自己打獵或者拿到集市上去賣的弩。
這是一把美產進口的弩,上面的狙擊鏡被搞丟了,但我卻知道這東西的價值。
於是,我給了老村長1000元買了下來。
老村長再一次高興壞了,他又讓媳婦燉了一大鍋鵝肉,然後裝進竹罐里,讓我帶回去吃。
我告訴老村長,不要對外宣揚此事,老村長縮緊滿臉的皺紋,對我頻頻點頭。
當初,我雖然把武器藏在福卡普,但我隨行的包裹里,卻裝有SVD配用的狙擊鏡。
回到竹樓后,經過百般調試,我把這把弩復原到了不僅可以狩獵,而且殺人一樣高效的武器。
再裝上SVD狙擊步槍的射擊瞄準鏡,唯一和狙擊步槍的不同,就是它無光、無聲、受環境和氣候影響小,有效射殺的距離不超過五土米。
箭矢是我從周邊集市上淘換來的,雖然那些村夫木匠們做出的弩在山村集市上很玩具,但他們製作的箭矢,卻非常的實用。
背著這種武器,我隻身一人往蔥蔥鬱郁的滇南深山走,心裡也就有了底。
我心裡很清楚,弩這種東西,雖然射程不及熱武器,但它自身的優勢,一樣不容小覷。
翻越第一座大山時,除了幾隻巨嘴怪鳥和樹懶,我沒有再看到其它可以聯想到美味的動物。
所以,我決定再翻越一座大山,爭取在臨天黑之前,捕殺幾隻野雞和小山豬回來。
那樣我們就可以一個月不用為吃肉花銷了。
雲南的山,還和我童年時記憶里的一樣,依舊是那樣的陡峭,岩壁上也依舊是那些熟悉的樹木。
當我爬上第二座翠色慾流的大山時,皚皚白煙飄忽眼前,鳥啼獸吆漸漸充斥雙耳。
站在山腳下時,我沒感覺到什麼,但上到這般高度之後,我才被大自然的巍峨深深地征服。
這讓我緬懷父親,緬懷他們那一輩人年輕時,在用鮮血和生命爭取著什麼。
“咕咕,咕咕嗚……”一堆雜亂的大石頭後面,傳來一陣禽獸的怪叫。
我內心一陣狂喜,不用親眼看到,我童年的記憶就可以告訴我,長滿青苔的大石頭後面,有幾隻山雞或者是鷓鴣,在啄食蝸牛。
此時,我四肢和腰上綁滿了小樹枝,已經將自己的外形偽裝起來,完全溶於大山的綠色植物之中。
我慢慢趴下來,緩緩地往那堆大石頭後面繞去,消除射擊的死角。
三隻黑頭赤身的山雞,渾身羽毛油亮,它們抖動著絳紅色的雞冠,正怒睜著小豆眼。
我把抱著的弩慢慢放到臉前,透過狙擊鏡孔,一下便看清了這群小野味兒在做什麼。
一隻灰白的小蛇,在枯黃的落葉上亂翻,五六隻氣勢洶洶的山雞,正紛紛圍攻它。
小蛇遍體鱗傷,山雞咄咄雕琢。
看樣子,我今天的運氣不會錯,這時若捕殺山雞,可謂佔盡了便宜。
我慢慢地瞄準著,等待最好的時間。
當兩隻山雞踢蹬著小爪子,像舞蹈似得身體重合時,“崩嗡”一聲,鋒利的箭矢飛射出去。
射擊距離僅有二土五米,首當其衝的山雞,張開的翅膀沒來得及收起,箭矢就穿越了它的骨架,徑直穿死了另一隻山雞。
“喔嘎嘎,咕嘎嘎……”其餘受驚的山雞,立刻撲騰翅膀飛了起來,有的順著山坡滑向下去,有的直竄上了大樹。
我立刻蹲起身子,雙腳踩住鋼弩補裝箭矢,準備射殺那隻上樹的野山雞。
但當我再度裝好箭矢,上樹的山雞已經發現了我,它們明白自己在被人類捕殺,所以很聰明的連續飛跳,轉眼之間不見了去向。
我一點也不惋惜,而是興沖沖地朝獵物奔去。
兩隻還沒氣絕的山雞,使勁兒挺擰著身子,躺在落葉上亂翻,似乎寧死也不把肉身便宜了我。
為了不製造太多響動,我抓起兩隻山雞的爪子,往身旁的大樹上摔了幾下,它們才立刻安靜下來,被我掛在了腰間。
這樣的大 山雞,即便在山村集市上,都可以賣到40元一隻,但我現在可以不花一分錢,就輕鬆弄到兩隻。
老村長曾告訴過我,山上有些野生動物被國家法律保護,但我卻常看到山民們吃三級保護的禽類。
我對這些自然了解,但我更了解一點,我偷偷捕殺幾隻山雞和小野豬回去吃,不會比縣城那些工廠的大煙筒排放毒氣更能使野生動物銳減。
我是因為經濟存在問題才吃山雞和野豬,而縣城裡的個別領導卻恰恰和我相反。
而且,他們有暗中發動的權利,就像幫我收信的肉食店老闆,他可不光從我一人手裡收買野味兒。
而我,只有自給自足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