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系列 - 失明的愛情番外3 夏至篇 (1/2)

失明的愛情番外3夏至篇
我叫夏至,我媽說生我的那天剛好夏至,所以就這麼叫了,簡單粗暴,但有詩意。我問我媽,“要是我爸不姓夏怎麼辦?”我媽說,“不管姓什麼,都可以加在後面上夏至。”
我很慶幸我爸姓夏,因為還是單獨叫夏至好聽。
和夏至這樣的節氣一樣,我充滿了熱情和執著——對喜歡的事物。
和大部分孩子一樣,我小時候也被老媽領去學鋼琴,但是在我七歲那年,我看見了一個男老師在彈吉他,當時我就挪不動步子了,我覺得男人就應該這樣,而不是坐在那裡叮叮噹噹。
我問媽媽那是什麼歌,媽媽說是崔健的花房姑娘。崔健是誰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個男老師彈吉他真帥。
學吉他成了我的主要業餘功課,為了能帥,我學的很努力,回家也會練很久,我媽看我這麼認真,也從最開始的不痛快變成了支持,後來甚至有些可憐我。
等我學會了第一隻曲子《愛的羅曼史》,我就想著可以出去嘚瑟了。可是等我抱著吉他在班裡表演的時候,我發現比起女孩子的目光,我更喜歡看男生崇拜的眼神……
沒錯,我就gay了。
不過這不是我的錯,但我覺得這樣也不對,所以我沒和爹媽說,直到我媽發現我彈吉他從來不泡妹妹,總是對著男孩子彈彈唱唱。
我爸我媽對我說,不管我喜歡男的還是女的,但有一點是不變的,就是責任感。我知道他們接受到這一步很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沒有打開我的心房,就算我看到個很不錯的男生,也會告訴自己,前面還有更好的。我把注意力都放在吉他上,學習也還不錯,於是我在爸媽的忐忑中考上了不錯的大學。
和志同道合的校友組成了自己的樂團,加入了吉他社,在上一任社長畢業后,大二的我接替了社長一職,沒辦法,長得帥,彈的好。
然後,我遇見了他。
如果吉他社那個笨蛋在我這裡學會吉他,如果他沒有出去找別人學吉他,如果他沒有來問有沒有人要兼職,只要有一個如果,我都不可能遇見他。
但後來我想了想,可能還是會遇見,只是,我無法忍受晚遇見他一天一分一秒。
當我打開門看到他,我就知道我愛上了那個男人,顏浚,我愛上的人就是不一樣,連名字都這麼好聽!
愛他的聲音愛他的臉愛他看不見的雙眼愛他的手指愛他彈吉他的姿勢愛他側耳傾聽的樣子愛他摸索的動作愛他小心翼翼愛他欲言又止愛他的壓抑愛他的冷漠和內心的熱情,甚至連那些彆扭我都愛,我也愛紅豆,因為他是顏浚的小衛士。
我就是深深愛著他,連我自己都難以置信,連他隨手塗鴉的混亂線條,我都偷偷留著,我真怕哪天會偷了他內褲藏在自己枕頭底下……
每天想見他的心情連上課都沒心思,回到學校就想走,跟著了魔一樣,厚著臉皮去了他家,他父母人很好,我想,如果混熟了,如果每天都能來他家,如果每周都能來住幾天,再追他,難度不會太大。
但是,你們都懂的,看到自己喜歡的人,真的好想大聲告訴他,喜歡他,愛他。特別是顏浚那個樣子,有時候很高興,有時候又不高興了,有時候我覺得他也喜歡我,可怎麼扭臉又冷冰冰的。
那天晚上,他摸我的臉,我故意咬了一下他的手指,看他那樣子,說對我沒感覺我就直播吞燈泡!
偷偷親了他一口哈哈哈哈我開心極了!對了,我還偷偷拷貝了他自己寫的幾個小片段,想譜成完整的,主調是他的,銜接修正是我的,我們一起完成的,就好像他是枝幹,我將他緊緊纏縛。
誰知道第二天看見他沒開店,心直接掉到谷底。故意躲我,還是真的有事?
攔了車坐上去報了地址,知道自己這麼找過去很不要臉,可是,沒有他的電話……就算有電話,這種事電話里也說不清楚,不要臉就不要臉吧,如果可以有個所以然,這個臉不要的也值了。
我一直認為,有事就當面說清楚,這樣躲開,不是男人!
前面那句我敢當他面說,後面那句不敢,我慫。
我一直從下車慫到他家門口,進了門就直接撲到他腿邊……別瞧不起我,沒辦法,先愛上的先輸,我還小,輸得起!
但我抱他大腿的時候我很仔細的看了他的表情,賭一百根黃瓜,他是喜歡我的!
他說要跟我談談,我們到了樓道。地方不安全,隨時有鄰居會出來,但他似乎不在乎,我的心又懸起來了。
他說我好年輕,他說我不懂,他說,放手吧。
我不能。
這樣的結果……我有想過,但是我不能接受。
他是個膽小鬼,顏浚你是個膽小鬼!
我想大聲喊出來,但是,當我看到他的那雙看不見的眼,突然明白了很多,他的不敢,他的彷徨,他的顧慮,還有他的掙扎和不舍。
沒關係,我敢。我來追你,讓你知道,和我在一起,你不會被拋棄,不會被背叛,我會追你,直到讓你能放下心來接受我。
我買了學習盲文的書,開始學習盲人是如何感受周圍的人和事,仔細觀察顏浚的動作和平時的舉止,幫他照顧紅豆,對了,有一件特別開心的事,紅豆現在看見我會很歡快的搖尾巴,雖然他不叫也不鬧,甚至除了顏浚不會主動和我玩耍,但是他用嘴蹭我的腿和我的手,雖然只是一兩下,但我真的高興的要命,這是他對我的肯定和喜愛啊!我覺得我離顏浚又近了一大步,同時,看著紅豆每天帶著浚哥在街上穿行,更加覺得他真是一個小英雄!
嗯,有點吃醋,好想被浚哥牽……
我開始追求浚哥,花里胡哨的那些不合適我們,我可是希望和他攜手走到生命終點的,所以,我的追求都是我想做的。
盡量不去干擾浚哥的日常生活,他能自己做的事就不幫忙,這是對他的尊重,但我會告訴他我在,我可以幫他做其他的,學校離他那裡不算太遠沒有幾站,從食堂買了小炒給他帶過去,比他叫外賣要好,給飲水機換水,店裡的雜七雜八的事,下了課過來寫完作業,還兼職賣吉他,送他回家的路上給他講笑話,運氣好還能被允許上去吃頓晚飯。
他對我的態度在一天天軟化,我是有感覺的,哪怕是一點點,我都覺得值得。
我已經有了打持久戰的準備,更何況我很享受這樣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只是沒想到幸福來的那麼突然那麼快。
那天車堵在路上開不動了,堵了好一會兒,司機看實在不行,開門讓想下車的都下了車,我也下了車,前面堵的死死的,一路狂奔往前跑,原以為是出了車禍,結果是有人跳樓。
遠遠的我就看到浚哥牽著紅豆朝我這邊走來,走的挺急,不知道他要去哪裡,但我受不了他會從我身邊走過去錯過我,我大聲的叫他,他停住了腳步,很認真的站在那裡,我知道他在聽,我又叫了一聲,因為我擔心第一聲他聽的不清楚,之後我看見他看向了我這邊,我越跑越近,又喊了一聲,我希望他能感受著我在靠近他,離他越來越近。
我一個勁拉著他的手跟他道歉,怕他著急,你猜怎麼著,他居然說沒著急,他說他出來看熱鬧,你說我能信嗎?我明明看見他聽見我叫他的時候鬆了一口氣,那种放下心的表情。
我告訴他前面有個人自殺,然後,我的手被他牽住了。真的牽住了!
我真的太高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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