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真的很喜歡衛青嵐,想立她為皇后的那種喜歡。
朕第一次送她的禮物是朕祖父的那把潛龍匕首,那把匕首柄上鑲嵌了華麗的珠寶,每一顆寶石都打磨得發亮,刀身也銳利無比,吹毛斷髮,朕用它來剝過一隻兔子的皮。
朕將匕首擺在一個漂亮的木匣子里,在太學當著眾人的面放到她的桌子上。
豈料她一打開木匣,便嚇得往後退了幾步。
朕問她怎麼了,她哭著不說話,眼淚從她漂亮的眼睛里流出來,看得朕好心疼,想將她擁在懷裡安撫一番。
還未靠近她,她便兔子一樣地跑遠了,連課也不上了。
她好幾天沒來太學,朕盼星星盼月亮,怎麼都盼不來她,只好去為難和有婚約的蕭勉。
蕭勉是個硬骨頭,朕隨意尋了個差錯,讓他站著罰抄一百遍《四書》,他不肯認錯也不肯求饒,獨自一個人在太學里抄了一整夜,直到武侯過來找他回去。
於是朕給武侯上了眼藥,武侯說,過幾天就讓他兒子從軍歷練歷練。
朕這才滿意。
潛龍匕首還留在衛青嵐的桌上,所有人都繞著走,朕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又把它收走了。
那麼好看的匕首,澹臺未央想要,朕都捨不得給她。
為什麼朕的心上人不喜歡?
後來朕才知道,衛青嵐因為那把匕首給嚇病了,以為朕要她自裁。
朕是那樣的暴君嗎?
朕明明宅心仁厚,還常年修佛,連一隻蒼蠅都捨不得打死。
歷史上找不到比朕更仁善的君王了。
到底是誰在亂傳謠?朕得把這個人找出來,丟到大獄里關個十天半個月的,看誰還敢亂說。
要是找不到傳謠的,那就把太學里所有的人都抓起來嚴刑拷打。
省得他們亂嚼舌根。
衛青嵐就算了,朕喜歡她,也就原諒她的無禮。
要是她跟朕求情,朕也不罰其他人,就罰她陪朕逛御花園好了。
有她在身邊,御花園的花也比往日漂亮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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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身邊的小宮女說,女人一般都會喜歡金銀珠寶。
金銀珠寶多俗氣呀,哪裡配得上衛青嵐。
朕得不到她,朕抓耳撓肝,朕心煩意亂。
朕沒有通稟便去衛侍郎家裡探病,這一次,朕投其所好,給她帶了一隻小兔子。
那小兔在朕的懷裡亂蹬,一點都不乖,還拉到了朕的身上。
看在她喜歡小兔子的份上,朕忍了。
可還未靠近她的閨房,便看見她在和她姐姐踢毽子。
她姐姐還叫她阿宛。
阿宛是衛青嵐的閨名?為什麼朕不知道這回事?
而且她不是因為生病不來太學了嗎?原來是躲在家裡玩樂。
對朕撒謊,可是欺君之罪。
朕氣得狠了,手上一使勁,不知不覺就擰斷了懷中兔兒的脖子。
有血流在朕的衣服上,被路過的下人看見了,尖叫了一聲。
衛青嵐和她姐姐也循聲過來了。
她看到朕滿身滿手的血,尖叫一聲,這次,她是真的嚇暈了過去。
朕搞不懂。
血有什麼好怕的?她膽子好小啊。
但是她尖叫的樣子真的很可愛,像兔子一樣膽小,朕被逗樂了,哈哈大笑起來。
衛青嵐的姐姐叫衛青央。朕不喜歡這個名字,因為這名字總讓朕想起邊關的澹臺未央。
近日裡澹臺未央打退了韃靼,又立功了。她父王遞了書,說要給她封個女將軍。
她才十六歲。
朕駁回了賢王的摺子。
正如朕不喜歡澹臺未央一樣,澹臺未央也不喜歡朕。
要是澹臺未央手裡掌了北邊的兵權,哪一天帶著大軍過來搶朕的皇位怎麼辦?
燕國那邊有個女皇帝,萬一澹臺未央眼紅,也想來坐一坐龍椅呢。
衛青央比朕大兩歲,已經及笄,還未定親。
她是庶出,母親是家僕出生,身份確實是有些低微了。
可衛青央比衛青嵐好玩多了,她告訴朕,她的閨名叫阿倩。
阿倩,阿倩,這名字念在嘴巴里,著實好聽。
於是朕把她也召到了太學里,還讓她陪朕逛御花園。
阿倩沒有衛青嵐漂亮,但她溫柔又懂事,朕讀書讀累的時候,她會給朕泡花茶。
朕覺得阿倩一定喜歡朕。
朕贈給她金銀珠寶,她回贈給朕她手抄的佛經。
她對朕的喜歡簡直要溢出來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等衛青嵐同意當皇后了,朕也可以納她為貴妃。
結果有一天,朕有東西放太學忘記拿,返回的時候,正聽見衛青央對工部侍郎的孫子蘇明雪傾訴心意。
衛青央說,她在兩年前踏青的時候就喜歡上蘇明雪了,接近朕也只是為了太學的名額,從而可以和蘇明雪當同窗。
朕聽得如遭雷擊。
朕才比宋玉,貌比潘安,還坐擁江山,擁有無上權力,天底下的財富都是朕的。
為什麼這些女人一個二個,都喜歡別人不喜歡朕?
朕就那麼入不得女人的法眼么?
朕年紀輕輕,便痴心錯付,嘗盡了愛情的苦。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