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初咚」走,還暗地裡「科科」下。
偶爾詭異,有時卻智障到根本不像智商185的舉動,好像說她心裡還個一個哈日的小女孩也沒什麽不對。
個月前的2月14日,她有送我東西嗎?也沒有啊,充其量只是遞給我說是大二學姐收到,然後吃不完所以轉送給她的七七乳加「巧~~~克~~」!?你他媽的什麽不送,送巧克力?這根本就是趨近於明示的暗示了現在叫我從哪邊去準備禮物回禮啊!正當我已經累到快要往生,還要勉強運腦容量不大的腦袋時,老師已經在使著眼色,要我到前面去幫忙寫黑板。
們從整體體系再幫大家複習一次;首先,犯罪成立之際,可能成立的是一罪、實質上一罪、裁判上一罪、實質上數罪。
」黑板前,照著老師指示寫上這四個名詞。
純一罪最簡單,它是基於一個犯意,做出一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觸個法條,獲得一個法律上的評價。
至於實質上一罪,則是基於一個犯意,做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觸犯『多』個法條,但最終僅獲得一個法律上的評包含法律競合、結合犯、繼續犯、接續犯。
上一罪則包括一個犯意、一個行為,侵害多個法益,觸犯多個法條,最從一重評價處罰的想像競合,以及在民國95年修法后廢除的『牽連犯』和續犯』。
上數罪則基於多個犯意,做出多個行為,侵害多個法益,觸犯多個法條后合併審判,數罪併罰。
直到現在,在黑板畫出完整的體系之後,我才從競合論見樹不見林的迷惘中,能夠從高空俯瞰整個體系。
中最麻煩的莫過於法律競合的部份,包括特別關係、補充關係、選擇關吸收關係。
」手無法像平常生動地比劃說明,只能偶爾抬抬手提示藉由我的手在黑寫下的重點。
老師有提過,當實務上法院無法說理為什麽處罰某構成要件行為卻不罰構成要件行為時,就會丟給吸收關係,所以造成吸收關係的浮濫,而吸收關法理只來自於一句「一犯罪內涵『當然包含』另一犯罪內涵」,所以今天老在吸收關係上面著墨。
收關係有以下五種,1、實害吸收危險。
2、高度行為吸收低度行為。
3、重行為吸收輕行為。
4、某種犯罪行為的性質或結果當然包含他罪之成分。
5、不罰之前行為和不罰之後行為。
」吸收關係的態樣先講了一個大概,但是這些名詞光想要藉著顧名思義全不可能的,我看老師不示範一輪不行。
麽叫做實害吸收危險?例如,人渣馬英九政府竄改歷史,把一個因為貪能丟失整塊神州大陸,又專制台灣40年的垃圾政黨,在未來的公民課綱上文書改寫成『民主、清廉、又具備執政能力的體質健全政黨』,強迫下一代滑天下之大稽的謊言,這不僅是偽造文書,更是煽惑犯罪,說明了只要拳頭掌握情治、檢調,什麽事都可以做,不用擔心刑事訴追。
較於國民黨即將實行的犯罪,或是已經實施,但因為獨裁40年無人敢而罹於刑事犯罪追溯時效的種種人神共憤的犯行,煽惑犯罪只能算是危險犯以在刑法學上,我們不罰中國國民黨的危險行為,甚至連這個垃圾政黨已經的種種實害也不一定能成功追溯。
老師不知道是把起床氣發到馬英九身上還是怎樣,竟然罕見地在課堂上罵起的馬英九政府。
歉,這一段我想不出更貼切的形容詞,更無法幫人渣馬英九自圓其說,社屆時要怎麽消音是他們的事,但我一定要給後代子孫交代,不能愧對這塊養育我的偉大土地和死在228大屠殺的眾多嘉義高中學長,即使只有網路也希望我這篇文章能夠永遠流傳,提醒大家這件事http://ppt./7-tE、http://tinyurl.com/ow6aoom。
師…」怯生生地舉了起手。
麽事?」切地微笑著回應。
在剛開始上刑總時,說要把整部刑法總則都用關於『性』的方式來講解剛剛的說明我能聽懂,但我怎麽想都想不到中華民國刑法典當中有哪些部分以用性侵害的相關犯罪來說明『實害吸收危險』的例子,為了增加我學習的度,能請老師舉例嗎?」為了拼她的書卷獎,在其他的課堂上也是這樣一有問題就會踴躍回答 「說得也是,可是事實上,以中華民國刑法的內容確實無法舉例,我必須舉刑法的例子;除了老師必須破例舉他國例子之外,另外還要請妳來配合示範可以嗎?」是第一次上刑總的課,任何人都不會忍心拒絕這麽美麗又親切的年輕授要求,可是已經上了快一個半學期,我們知道所謂的「示範」伴隨」性交或猥褻行為,在陳湘宜副教授的課堂上進行「示範」,可以說就是「吸收關係」的詮釋。
瑩當然是不介意上台示範,但是她顧及男朋友陶峰嘉的感受,還是先看一眼,我沒辦法想像看著女朋友到台前被別人搞的心情,但是現在的陶峰嘉點都沒有擔心的神色,以我和他同學半年多的了解,他反倒有點興奮!?今教室內有張未曾見過的臉孔。
是重修的孫鑫淼學長,門外每週固定報到旁聽搶頭香的猥褻肥宅三人眾是更多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想要欣賞淫靡畫面回家打手槍的大學生們,其實多記得長相了,但是這一位我真的是第一次見面,而且,大概160公分的,看起來像個小學高年級生!?「錢仲佑同學是個智商155的超級資優生過『資質優異學童自學方桉』,他已經完成高中以前的學業。
志要攻讀刑法的學位,已經自己把犯罪論的部份幾乎都讀精了,只有競的『吸收關係』部份沒有辦法弄懂,所以今天來旁聽。
原來老師事前就知道這一件事,小錢同學有先寫email禮貌性地告知老實在很懂得做人的眉角,不像我當初對刑總產生興趣后,一時性起就坐火車台北東吳大學旁聽林東茂、甘添貴老師的課,還大量地發問,簡直就是個白 「錢同學今年幾歲?」歲。
」還以為是小學生,這樣子算起來勉強是國一的年紀了。
他12歲,敏感一點的同學已經開始在心中等著看好戲,畢竟14歲以行為客體是關於性犯罪的一個加重處罰要件。
同學是向他投以讚賞的眼光,老師後繼有人了,竟然年紀這麽小就來挑般人都聽不懂的競合論。
坐車來的嗎?」我自己從高雄坐高鐵來的。
」稚嫩的臉龐,竟然不用父母親陪同,自己跑到兩個小時車程之外的城老師智商比他更高了兩個標準差,不就更早熟?當年小小一隻的老師不知道麽滿足她的求知慾的,是不是也到處旁聽大學、甚至研究所的課程?然後被叔們性騷擾,像今天的小錢一樣。
們上課的舉例方式很特別,你能配合嗎?」知道接下來會發生的事,眼前這畫面是挺令人感動的,一個天才教授著彷彿是小時候的自己,關心地在進行天才宿命的傳承,像是跨越時空一樣 話說回來,老師再怎麽變態也不可能染指國一生吧,如果沒有阻卻違法事由,和未滿14歲青少年性交可是重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