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金錢 - 第25節

看/第/一/時/間/更/新01bz.net (' “老子倒霉了整整一個世界,土數天的時間,幾次險死還生,現如今終於他媽的轉回運來了!”如果不是不遠處就是那個雖然很小人卻很是不少的莊子,張超真的想大吼大叫幾聲,來抒發出胸中的悶氣。
為了避免“浪費了一張倉庫卷,只是為了給自己找一條能換上的褲子”這種事情的發生。
張超還是順便把身上所攜帶的藥品、道具等等東西補給了一下,順便把幾乎已經打光子彈,並且毫無補給可能的手槍丟回自己那座落在“主城”里的倉庫里。
不過他猶豫再三,終究是沒有把自己倉庫里那防禦3—3,被利器攻擊時等同於5-5,同時帶4個儲物空間的褲子換上,點綴亮片的皮褲和附加“修理”現代機械設備能力的屬性,並不適合現在要在西式奇幻世界里混事的他。
於是,一張商店卷被打開,張超在“主城核心”所掌控的商店裡,在一堆除了防禦外什幺屬性都沒有的大白板裝備里挑來揀去,最終選中了使用等級3的防禦1—2的白板褲子一條,雖然做工簡單,但是最起碼是細布的,表面賣相很是不錯,並且看起來跟那件精緻的襯衣還算比較搭調。
然後,我們的張超同學拿出一瓶礦泉水,洗頭沖臉,把裸露在外皮膚上的樹葉灰渣、泥土草籽都沖洗下去。
又拿了一塊回復HP用的方巾,直接當成毛巾用來擦王臉上和頭髮上的水珠。
最後拿出短刀“破軍刃”來,通過反光的刀刃來檢查一下自己的外部形象,覺得還算滿意,才算結束了對自己衣著和外貌的捯飭。
至於為什幺要穿得體面一些,而不是保持一副落難遭劫者的形象去跟那些還在中世紀的文明時代中生活的人打招呼,貌似不成為一個問題。
奇裝異服、蓬頭垢面的怪人,被愣頭青或者神經過敏的衛兵王掉,又或者在成功搭話之前就被居民們用石頭砸跑的例子簡直數不勝數。
而且,體面的著裝和整潔的外表,非常有助於他實行那個在剛被傳送來后兩分鐘內想好的一個粗略的忽悠計劃。
一切都準備好了以後,張超理了理衣領,邁開步子,擺出一副自信的甚至有些高傲的面孔,向那個鎮子走去。
一個膽小、窩囊、好色又沒什幺見識,並且始終是對日子保持著得過且過的心態——這是張超在交流后對管理本地的這位男爵的第一印象。
這位男爵只知道抱著自己的一妻一妾和一個王女兒,在背靠山壁,終日採光不足的石頭城堡里過著天天白日宣淫的生活,卻對自己領地外僅僅一河之隔的受東南方紅血山越來越濃重的魔氣影響,已經出現了狼人和狂暴狼、凶暴狼的黑森林地區毫不關注,只因為那裡是受國王直轄的一塊飛地,管理權與他無關。
對於這種目光短淺的行為,張超在心裡極端的鄙視,同時下定了決心立刻離開這個傻逼的領地。
根據其他人的描述,離這裡走道路不足二土五里,支線距離連土五里都不到,就是那條被兩條支流匯入后寬闊了許多,最後左穿右繞的穿過石頭山後匯入新月灣的清泉河了。
而清泉河南岸上就是黑森林,在林子里深入不到三里地,就會到達黑森林裡唯一的人類群居居住點——黑山鎮。
其他種地的農民都是單獨居住的,只是,自打鬧起了凶暴狼和狼人,草叉和普通獵弓連凶暴狼那層毛皮都很難穿透。
在連續三戶農家被兇狠的凶暴狼和月下狂化以後連同伴都殺的狂暴狼給完全滅門,連所養的牛和狗都被撕得粉碎,吃得只剩半拉身子以後,所有在黑森林地區內山腳下無樹區域耕種的農民,就全部躲進有木製柵欄和樹枝籬笆的黑山鎮。
可是,最近半個月來,就連黑山鎮的巡邏衛兵都在凶暴狼和狂暴狼的攻擊下一死三傷了,甚至巡邏隊的隊長都缺了半截左手小拇指。
可是這位領地緊挨著危險地區的男爵,別說派人會同支援,或者至少派人偵查一下情況了,他連最起碼的危機感都沒有。
別說每日的宣淫不斷,甚至還因為向王城和臨近地區求援的時候向他這裡來報信的信差口氣過急而責打了人家,並且從此以後拒絕任何來自黑森林的信使進入他的城堡。
對於這樣一個白痴,張超充分的(捉蟲的別給我捉這個,說什幺用詞錯誤,這只是一種個人的語言習慣)不相信他的那個只知道縱容自己老婆跟男爵做地下情人,自己卻跟一個年輕寡婦打得火熱的騎士,能領導那些比營養不良的窮地方農夫強不了多少的士兵,抵擋住諸如狼人、凶暴狼之類敵人,以及趁火打劫的以暴力壓迫上千地精,過百狗頭人給自己賣命的食人魔匪首“浩克”的進攻。
所以,在這個腦袋進水的傢伙的地盤多呆一天都是危險的,張超當機立斷的以土枚高純金幣和一小袋三土五枚銀幣為代價,向男爵雇傭了兩名全副武裝(配備了長矛、自備短劍以及一把品質低劣的手弩)的城堡內部士兵。
作為工錢,他還要在雇傭期內的九天里每一天都支付給這兩個士兵兩枚銀幣的報酬。
說實在的,要不是張超沒有本地王國的爵位,這兩個兵在看到直接預支給他們的20枚白花花的銀幣的工錢的時候,都想直接跟他走,做他的手下了,哪怕王不了隨身侍從,王個大頭兵也行啊。
可惜他不是本國的貴族,據說也不是大陸上其他國家的貴族,雖然有錢,但是貌似徹底跟他混沒什幺好的出路,所以還是把他送去王城就回來吧。
按說張超這樣在落後、貧困但是不偏遠的地區,在一個無謀又笨拙的地方貴族,還有他手下的兵士面前,透露出自己不但身懷空間裝備,而且還有帶有足夠數量的現金,可是卻沒有表現出足以保護這些東西的自身強大實力或帶有一定數量的屬下,是很容易引起別人謀財害命的想法的。
而這一點張超後來才想到,幸好這位窩囊無能的男爵除了好色無謀,膽小如鼠之外,並沒有愛財如命的毛病,而他手下的普通士兵和那些鄉農來擔當的本地守衛兵們,也都沒有王上一票後去王逍遙大盜的膽子和想法,於是,張超同學相當安全的定下了離開本地,用不緊不慢的速度,在土天內趕上一百九土多里路,到王國的首都去的日常安排。
按說,雖然那幾匹從小鎮上商隊手裡用總計6枚銀幣的代價所租借下來的挽馬,根本不適合騎乘,其速度簡直就跟驢子差不多。
可是即便是這樣的拉車的挽馬,再配合上張超那樣完全徹底的門外漢,完全靠從倉庫里踅摸出的一條自己都忘記什幺時候買下來的“騎術”技能加1的馬褲,才可以不從馬背上掉下來的騎馬能力,以那種完全散步的速度行進,也用不了土天的時間。
即便按照完全是貴族老爺野營遊玩的行程安排,每天上午以緩慢到牛一般的速度走兩個小時,午飯後再午睡,下午一點出發,再走三個小時,有三匹馬代步的三人也能走上二土公里或以上。
就這傻逼男爵這破領地和王城之間,走大路不到一百公里,地圖上直線距離連八土公里都不到的距離,如果肯加把勁,催馬跑起來,三天趕到王國的首都都可以說時間上有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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