嶧南之桐(1V1甜H) - 番外·嶧陽孤桐(下) (2/2)

孟嶧在紙上寫了一個“嶧”字,怕他不答應,說:“這個字和嶺很像。”
這是他在那座平房的書櫃里看到的字,那本書叫什麼他忘了,好像是一本古老的詩集,封面印著兩隻孔雀和一對執手的夫妻。
他記得裡面有一首詩是這樣寫的:
“嶧陽孤桐,截為鳴琴。
體兼九絲,聲備五音。
重華載揮,以養人心。
孫登是玩,取樂山林。”
他不知道什麼意思,但他認識“桐”。
那他就叫“嶧”好了。
離她很近,隔著一個太陽,一個孩子和一個西瓜。
*
離那個夏天已經過去了十年整。對有些人來說,十年只不過是高一到研究生畢業的時間,快得令人嘆息,但對孟嶧來說,在孟家的每一天都長得像是沒有盡頭的深淵。
他在深淵中扮演著聽話、敬愛父母的孟嶺。上學時,他品學兼優,是教授的得意門生;畢業后,他從基層做起,憑藉驕人的業績和卓越的投資回報率堵住悠悠眾口。
孟嶧這個名字最終成為高不可攀的傳說,他為此付出了健康、睡眠、朋友、家人,甚至一部分珍貴的回憶。
時間越久,他就越容易忘記自己是誰,他必須大量服用藥物抵禦噩夢的侵襲,忽略孟鼎夫婦讓他如坐針氈的監視。當他們發現他有自虐傾向,時不時精神恍惚,就加強了對他的控制,並安排了十幾個心理醫生對他進行催眠,試圖從他頭腦里抹去童年受過的折磨。他們不讓他獨自待在學校宿舍和辦公室,保鏢身上常備鎮靜劑,一旦他拿起鋒利物品,保鏢們就像嗅到了毒品的緝毒犬,爭先恐後地撲上來按住他,把他關到卧室里。
孟嶧的忍耐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等孟鼎夫婦死後拿到所有的遺產,他只有變強才能擺脫這種凌遲般的生活。但他忍了十年,最終認識到一件事——目標達成的喜悅不能彌補他感受到的痛苦。
那這樣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
那家人的樣貌在歲月流逝中模糊不清,他甚至記不起那小姑娘的聲音了。
只剩一個單薄的、陳舊的名字。
孟嶧離開蒙特利爾,來到溫哥華,準備在這裡結束自己的生命。
他在東哈斯廷大街上慢慢地走,一直走到記憶深處的貧民窟。那兒是一棟爛尾樓,裡面住著不同膚色的貧民,他們吸毒,打架,站街,偷搶,夏天身上爬滿虱子,冬天手腳長滿凍瘡。
媽媽用無數個悲慘夜晚換來的積蓄,帶著他和兄弟們從貧民窟搬出來,然而也沒走遠,就在附近一條小巷裡落腳。他後來打聽過,孟鼎派人暗殺了他的家人後,他們的棚屋被人佔用,改成一家小商店。
他想來看看。
老闆是個越南人,在櫃檯后戴著老花鏡看報紙,聽到有人要煙,隨手拿了一包,丟在玻璃柜上。
孟嶧給他一張五十的鈔票,問能不能去後院看看。
“我曾經住在這裡。”他說,“我母親和你爭過這座房子。”
老闆抬起頭,從頭到腳掃了他一眼,“哦,你是孟家老二。後院沒了,改成倉庫了。”
孟嶧很意外他立刻就認出了自己。
店主從鼻子里哼了聲,誤會了他來的目的:“看來你現在發達了。你媽和那四個小崽子的死可別賴我,我什麼都不知道,他們的屍體是在十公里以外的河道發現的,別人都說你媽練了邪門的功夫,帶著崽子們自殺了。我當初跟你媽吵得凶,可我也要做生意啊,這房子地段好,你媽跟流氓頭子睡了,一分不花就拿到了這個位置,還不用交保護費,我交的錢打了水漂,當然生氣。但我絕對不會因為這事兒殺人!”
孟嶧笑了笑。
老闆皺眉:“你居然還笑得出來,你媽真倒霉,生了只白眼狼!沒良心的小混蛋!”
孟嶧其實是在笑自己,聽到老闆說起從前的事,他心裡竟沒有絲毫波動。
那種冷漠和疏離讓他惶恐到窒息。但越難受,他的面部表情就越不受控制。
他習慣了笑。
老闆趕他走,孟嶧沒拿煙,如同一具行屍走肉,走出了店鋪。
“喂!”老闆又叫住他。
孟嶧沒有聽到。
老闆在柜子里掏了幾下,拄著拐杖,一瘸一拐地追上他,塞給他一個泛黃的信封:“這封信是寫給你們家的吧,Lyn是你們家哪一個?該死,我根本不知道你們叫什麼名字,老大是叫Tom吧……”
信封沒拆過。
一直到站在酒店樓頂,孟嶧才想起來身上還有一封不清楚寫給誰的信。他有些羨慕這個叫Lyn的傢伙,有人記得他,從遙遠的中國南方給他寫信。
他就著夕陽的餘暉拆開,印著小碎花的白紙被彤光染紅,稚嫩的字母拼成一句句話。
信很長,孟嶧看了很久,翻來覆去地看,看到夜幕降臨,月亮升到頭頂,世界浸泡在溫柔如水的銀輝中。
他拿著信,在樓頂坐了一夜,看著燈火輝煌的城市,川流不息的車與人,每個生命顯得那麼渺小,又那麼鮮活。
黎明時分,他回到套房裡,換下濕了的襯衫,洗了個澡,泡了杯咖啡,打開電視調到NBA球賽,給秦立打了個電話。
“我明天回多倫多。”
“你想通了?”
“我不知道。但我昨晚做了一個夢,夢見有人給我寫信,是個可愛的女孩子。”
“哦?寫了什麼?”
“她祝我一切順利,長命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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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是寫哭了。
大家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要放棄生命,命運會善待執著勇敢的人。
下章有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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